什么是新刑法颁布之前的中国证券市场?

股票入门知识 | 发布于2021-11-26

新刑法颁布之前的中国证券市场

从八十年代中期前后开始股份制试点,到九十年代初期沪深证券交易所建立并迅速发展壮大,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道路。

特殊的历史条件造就了特殊的发展模式。在实行了四十年的计划经济实验后,中国开始了艰难的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尝试。

理论上存在着诸多禁区,包括那令人不寒而栗的姓"资"姓"社"问题。

而关于证券投资方命名的知识,则不论投资者、公司还是监管者,都贫乏得可怜。

前者造成投资者普遍急功近利,投机之风盛行;后者一方面造成交易规则不充分,不完善,另一方面又助长了市场的波动。

在沪市初创时期。许多中小散户就是盯着大户的一举一动来买卖的。

可以一言以概之;无论从哪个角度考察,当时的中国股市都处于极不成熟的幼稚期。在随后的几年发展中,中国股市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投资规模、投资者队伍都在以几何速度递增,一大批各行各业、各地区的公司纷纷上市,证券市场的影响力开始波及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然而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市场秩序的规范方面。市场时不时地兴风作浪,各种违规事件层出不穷。

许多中小散户投资者居然熟视无睹,见怪不怪,虽然这种运作方式严重地损害着他们的利益。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庄家无所不用其极,证券市场每天上演着一幕幕大鱼吃小鱼的话剧。最为典型的例子当数琼民源案了。琼民源全称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自上市以来,琼民源表现平平,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大的注意,充其量只是海南板块中一只普通股票。

然而进入 1996年,琼民源市场表现惊人,从2、3元的价位暴涨至20多元。其公布的财务报告显示1996年度实现利润5.7亿元,猛增了1000 多倍,资本公积金增加了6.57亿·元。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事后查明,琼民源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金6.57 亿元。其控股股东民源海财公司与其财务顾问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系,于琼民源1996年中报"利好消息"公布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于1997年3月前抛出,牟取暴利。

为此双方动用了七千多万元资金,并分别非法获利6651 万元和6630 万元。事发之后,琼民源股票自1997年2月28日停牌以来,直至今日仍未复牌。广大中小投资者无限期地被套牢,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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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有色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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