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撤单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股票入门知识 | 发布于2021-11-09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业务规则规定,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单,即取消该笔委托。按规则规定,如委托全部未成交,则全部撒单;如部分已成交,则将未成交的部分撒单。投资者在撤单时,只需输人该笔委托的委托序号(即合同号)即可。一笔委托只允许撤单一次。投资者如需变更某笔委托,应先撤单,再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申报。但下述两种情况根据交易所的规定不能办理撤单手续∶①认购新股不能撤单;②配股缴款不能撤单。

投资者在撤单过程中有些细节需特别注意,现通过下面的例子把交易所撤单过程介绍给大家。

有位股民通过证券营业部使用磁卡委托申报卖出股票"延中实业"200股,时间大约是当日12点 55分左右,当日下午开盘后这位股民同样使用磁卡通过计算机申报撒销委托卖出,即"撤单",立即查询得知"撒单"成功,并已在账户中扣除了撤单手续费,时间大约是当日13点03分。但当他14点 06分左右查询时,发现先前委托的 200 股"延中实业"已经于 13点34分成交。这位股民不解∶已"撤单成功"如何还能成交?

其实投资者首先应明确这样一个问题;沪深交易所接到符合规定的正常卖出委托之后又接到撤单委托时,如果卖出委托没成交则必然能撒下该委托。如果未能撤下,从该股民所述情况看也不能排除交易所(不是营业部)先接到了单委托(撤空单无效)后接到卖出委托的可能性。交易所的单优先原则是存在的。在上交所主机内有一个撤单委托库和一个正常买卖委托库,主机在两个库之间来回读取数据.很可能先读取的撤单委托(无效),然后才读到卖出委托(继续存在)。该股民的撤单失败问题可能就出在这里,即该股民在下午开市之前分别发出了卖出委托和撤单委托,这时都存在营业部计算机内,下午开市后两个委托同时被传向交易所,交易所的主机先读取了撒单库,因撤空单无效,故导致撤单失败。

投资者在撒单时可采取时间差法。如投资者的申报委托离最新成交价较远,且投资者希望能够尽快成交,则可先不撤单,按最新价重新申报上笔委托,然后再将原先的委托撤销。这样可以省却撒单的时间,以最短的时间成交。当然,采取这种先挂单再撤单的基础是投资者不是满仓操作,资金账户内仍有足以支付再次申购股票的资金。

飞鲸投研从多维度分析,整理了一份《成长50》的名单,可以关注同名公众号:"飞鲸投研":feijingtouyan,进行领取(点击复制)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飞鲸投研系信息发布平台

/阅读下一篇/

什么是集合竞价?集合竞价的报价技巧分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