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行平仓?

股票入门知识 | 发布于2022-01-12

什么是强行平仓

期权是保证金交易,作为期权的义务方,每天都要根据新的结算价缴纳保证金 ,有时需要补交一些,有时会返还一些。

按照规定,证券公司会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将保证金补足,证券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能够弥补保证金的不足。与购买期权享有权利不同,卖出开仓意味着需要担负相应的 义务。

因此买入开仓仅需支付期权权利金,而卖出开仓则需要投资者缴纳足额保证金才能开仓,同时在每天的交易过程中还可能会面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强行平仓对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永久性地失去被平仓部分的期权,无法再继续拥有该部分的收益或损失。

对于持有义务仓期权的投资者来说,应该时时刻刻关注账户内余额的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时,及时补足资金。下面来举一个例子,以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强行平仓的概念。

例;付明是—位期权投资者,他认为 9 月份上汽集团股价将会下跌,于是卖出上汽集团的认购期权(上汽集团购 9月 1800)。他卖出了一张合约单位为 5000 股、行权价格为 18.00元、9 月到期的上汽集团认购期权。

按照上交所的保证金公式,认购期权义务方初始保证金 =权利金前结算价+ max{21% 标的前收盘价 -认购期权虚值,10% 标的前收盘价 )× 合约单位。一般来说,券商会在交易所保证金要求的基础上提高保证金比例,比如为 20%、30%个股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初始保证金 ={ 前结算价 +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 ×21%股认购期权虚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 × 10%}×合约单位。

期权的前结算价为 0.4980 元,合约标的前收盘价为17.68 元,认购期权虚值为 max(18.00-17.68,0)=0.32,卖出开仓保证金账户里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0.4980+max(21%17.68-0.32,10%17.68)}×5000={0.4980+3.3928】× 5000=19454 元。于是付明向自己的衍生品保证金账户中充入了20000元,并以当前市场价格 0.80元卖出一张期权合约,获得 0.80×5000=4000 元权利金。

此时,付明的保证金账户共有 24000 元,其中交易保证金为19454 元,资金余额为(20000-19454)+4000=4546 元。第二天,上汽集团收盘价上升至 18.69 元,相应的认购期权当天结算价为1.4790元。此时付明需要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1.4790+max【21%18.69-max(18.00-18.69,0),10%18.69]}×5000={1.4790+3.9249}×5000=27019.5 元。

但付明的保证金账户资金一共为 24000 元,其中交易保证金占用27019.5 元,资金余额为-3019.5 元,小于0,因此需要在期权经营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也就是上午收盘前补足至少 3019.5 元,才能满足维持保证金的要求。否则付明的认购期权义务仓将会被期权经营机构强行平仓,即买入相应认购期权平仓,花费约1.4790×5000=7395 元,最终付明账户剩余约 24000-7395=1660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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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上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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