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券自营商?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股票入门知识 | 发布于2021-12-18

证券自营商

证券自营商是指主要为自 己买卖证券以获取利润,偶尔也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取佣金的证券商。

证券自营商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场外证券自营商,他们不参加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买卖,而是自己开设柜台进行交易,买卖的对象主要是未上市的或不足成交批量的证券,由此形成了相台市场。

另一类是场内证券自营商,他们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证券,彼此之间或与证券经纪商进行交易。证券自营商与证券经纪商的主要区别在于他们自营证券,自负盈亏,风险较大。证券自营商在证券交易所中,必须严格区分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且须向客户说明。证券自营商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简单纯说,就是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已的名义和资金买卖证券从而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正如证券自营商分为两类一样,证券自营业务也分为两类。实际上,证券自营商正是根据其从事业务的不同而分类的。所以,证券自营业务分为场外(如柜台〉自营买卖和场内(交易所)自营买卖。

在我国,证券自营业务一般是指场内自营买卖业务,也就是指证券自营商为自已买卖上市证券的行为。 上市证券包括∶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A股、基金、认股权证、国债、企业债券等。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自营业务资格并领取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证券专营机构(即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具有不低于人民币 2 000 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即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具有不低于人民币 2 000 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证券营运资金,是指证券兼营机构专门用于证券业务的具有高流动性的资金。

第二,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管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

第三,2/3 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熟悉有关的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近二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必须具有二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三年以上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第四,证券经营机构在近一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二年内未受到取消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处罚。

第五,证券经蕾机构成立并且正式开业已超过半年,证券兼营机构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账管理。

第六,设有证券自营业务专用的电脑申报终端和其他必要的设施。

第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为了规范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业务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降低市场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在《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中还明确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将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分开操作,严格禁止从事违反有关证券法规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害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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