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股票入门知识 | 发布于2022-01-15

与证券市场关系最密切的法律,除《证券法》外就是《公司湖。《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于199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公司法》共有11章230条,主要就两种公司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规定。股民应该对《公司法》中的以下内容要特别关注∶《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本条规定了股民(即股东)的主要权利。《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两种形式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所谓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所谓募集设市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与证券市场关系最密切,很多情况下股民认购新股即是参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过程。

《公司法》对募集设立规定得比较详细,主要的内容有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规定的文件,如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以及监事会等,其中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遇有特殊惰况,其中持有公司股份10%上的股东请求时还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110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查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由于董事、经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担任重要的角色,因此,法律对他们的义务和责任作了特别的规定。《公司法》第59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上这些规定既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当然也适用于上市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公司法》第143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第147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薏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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