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大佬内讧,代持纠纷引发赵宏被判18年

贝壳号 | 发布于2021-08-17

编者按:本文转载至微信公众号“资本侦探社”,贝壳投研经授发布。

近日,隐身票据大佬谢云手下干将赵宏因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被上海市高级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这一切源于她与谢云的代持纠纷,法院认定她与谢云关系恶化后,实际控制了受托于谢云管理的公司并从中非法获利。

隐身控制人

1973年1月出生的赵宏是大连人,硕士学历,2000年在上海时就认识了谢云,2011年9月加入了谢云的团队,受托注册并管理“谢云系”旗下多家壳公司。而她只是“谢云系”庞大分支中的一个,也是谢云团队中的一名普通中层。

“谢云系”到底有多大,与哪些公司合作,从哪些金融机构融资,没有人说得清。他几乎不在公开场合露面,也极少公开持有公司股份,在多达数百家庞杂的“谢云系”公司中难以找到他的踪迹。

“他和别人不一样,从来不谈自己的身世,问到时总是面无表情,不吭声。”一位与谢云几年前相识的生意伙伴对财新记者称,“所以我看到你们写广东振戎的文章非常诧异,我们对他的过去一点都不知道,这是真的吗?”

2018年,央企子公司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振戎”)的财务自毁之路。为了快速寻求进入世界500强,在负责人熊韶辉激进思路的带领下,广东振戎以虚假贸易的方式迅速做大营收。2010至2014年间,广东振戎以境外燃料油转口贸易迅速崛起,年收入逾千亿,但这家挤入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突然在2014年七八月间资金链断裂,至今拖欠债务约300亿元。

2017年审计部门调查发现,广东振戎开展贸易的合伙伙伴中,有大量谢云控制的壳公司,其中部分壳公司显示为广东振戎的下游企业,以应收款的形式在广东振戎账上形成了上百亿元欠款。

据熟悉谢云的人士称,谢云与广东振戎董事长熊韶辉关系密切,当时谢云在广东有团队,帮助广东振戎去疏通银行关系,事发后这一团队已经解散。

在广东振戎账上留痕的数十家“谢云系”上海壳公司中,无论法定代表人还是股东,明面上都无涉谢云——翻阅这些工商资料,如同穿行于精心设计的迷宫,其间变更之频繁,人员之庞杂,让人晕头转向,有些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显示为山东、安徽、河南、江苏等地的农民。

为了追查流往“谢云系”公司的资金走向,广东振戎还曾专门成立清查小组。在广东振戎摸排出来的零星版图中,其中的一个资金去向,是通过上海利达影业有限公司(下称“利达影业”)投拍了52集反腐热播剧《人民的名义》。

2017年8月2日,2017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暨第九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一带一路”供应链金融联盟主席谢泓本应该在会上致辞,主持人称他临时嗓子不好,由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金盾影视中心主任、《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总发行人李学政代为致辞。李学政上台后称,谢主席是《人民的名义》的第一位投资人。

谢泓就是谢云,据记者了解,他还有谢宏、谢狄驰等名字。而在利达影业的股东名单中找不到谢云的名字。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利达影业的的法定代表人蒋炜与谢云相熟。

2014年广东振戎资金链断裂后,谢云又开启了新的业务,一度长居北京,与北京的一家国企合作很多。这时的谢云就像换了一个马甲,很多人并不了解他与广东振戎的合作。而与北京这家国企套取银行贷款出现问题后,谢云大约两三年前跑到香港,几乎没再回来过。

谢云的另一位生意伙伴对记者说,现在想找他也找不到,手机都换了,“只是听说他小时候家里很穷,很早就离家,好像是上世纪90年代南下广东等地做票据生意,后来又到了上海。在北京的这几年,他经常工作到很晚,非常忙碌,晚上经常去北京金融街的威斯汀酒店住。”

这些生意伙伴对谢云的回忆都是碎片式的,称他这几年常住香港,还曾在张子强绑架过李嘉诚儿子的豪宅中住过,年租金大概500万港元,后来搬了出来。现在经常有人在香港看到他,但一点也看不出富豪的样子。

昔日票据大佬

记者发现,谢云最早期投资的公司在浙江义乌,他有可能是义乌人。法庭文件也印证了这一点。2016年9月13日,“谢云系”旗下公司上海卫运贸易有限公司因“保证合同纠纷案”被银行起诉。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谢云,男,1965年4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义乌市甘三里街道甘三里村后街XXX号。

一位票据圈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谢云“人很聪明”,被票据圈成为“票据鼻祖”。这是一个毁誉参半的称呼,当时乃至现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是不被允许的,但市场规模却越来越大,尤其是股市好的时候,这类以票据融资来炒股的就更多。

票据的性质相当于银行贷款,但是票据融资需要缴纳50%的保证金存款,对银行而言,开票的同时还能增加存款,票据业务早已成为银行冲存贷规模的利器。据票据圈人士称,谢云就是这样一位很早从事票据生意而且与银行关系很好的操盘者。

记者多方了解后发现,谢云旗下除了票据团队,还有负责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战略规划的团队,以及保理团队、资金调度团队和做投资套利为主的投资团队。谢云的合作伙伴既包括听上去名头很响的中海外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也包括官司缠身的中开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发行票据理财产品而暴雷的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东旭光电000413)等上市公司和多家民营企业。此外,谢云还有矿产等实业投资,还以下属的名义在新疆霍尔果斯注册成立了多家股权合伙企业,打算做私募基金,但后来没搞起来。

一位接近“谢云系”的人士称:“谢云的团队相互隔离得很好,各自做各自的,大家基本上不知道谢云还有什么别的项目,有的团队只是听说过,但不知具体做什么。”他分析,“谢云布了一个大局,他想做中国的供应链金融龙头,他的一个身份就是供应链金融联盟主席。他为很多公司提供所谓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实际上就是帮助他们做大贸易量,从而获得贸易融资,再用这个巨大的资金池去做金融投资,他本身是个金融玩家。”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谢云主要是从银行融资,并不碰理财等个人资金。谢云最喜欢与国企或者听上去名头很响的公司合作,因为他们资信好,与他们做贸易更容易获得银行的融资。

“谢云系”的壳公司

一位接近“谢云系”的人士称:“谢云与广东振戎合作的时候,最高峰时手上有50亿元资金,是他最风光的时候。”赵宏就是在这一时期加入“谢云系”的。

上海市高院今年5月17日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早在2000年,赵宏就认识了谢云,那时她27岁,已经到了上海,但真正加入谢云团队是2011年9月,因为她熟悉金融业务,谢云聘用了她,条件是120万年薪,并给她一部车。

起初,谢云让组建融资租赁公司,并为谢云组建北京集团公司做准备。到2013年4月两人闹翻之前,赵宏为谢云成立了几家公司,从这些公司的运作也可以管窥“谢云系”的操作手法。

2011年底,谢云通过其团队员工袁斌以银行转账或提现转入赵宏个人银行账户等方式,出资6500万元,先后成立了五家公司:上海融跃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冠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融跃投资”)、上海胜沃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启越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惠海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勤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恒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恒慧投资”)、上海鑫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鑫胜”)。其中6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用于上述公司运营费用。熟悉金融操作的赵宏为了让这些公司看上去更加独立,操作更加安全,向谢云提出让袁斌将验资款提现后再转入赵宏个人银行账户,谢云表示同意并让袁斌按此操作。

后来,谢云又陆续成立了一些公司,待这些公司验资完成后再将资金投入其他后期成立的公司,同时留存一部分运作资金。这些公司都交由赵宏负责经营,赵宏是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谢云的名字从未在这些公司出现,但他是整个体系的实际控制人,赵宏等手下人都称他“董事长”。

2012年4月,谢云投资4.1亿元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京安时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京安时代”)。2012年3月至12月间,谢云通过上海铧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铧聆”)、上海特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特创”)、上海景辕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安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安禺”)、上海封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雷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雷祥”)等,分别将资金转给赵宏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恒慧投资和融跃投资,作为在京成立的京安时代的实缴注册资金。判决书称,谢云成立京安时代的目的就是为了管理所有控制的公司,并指派下属马海亮担任法定代表人,其余公司由赵宏负责管理,但是赵宏没有投资权限,谢云是公司的董事长。其间,赵宏向马海亮汇报工作。

上海申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刚毅自1995年就开始给谢云的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法院判决书中显示,卢刚毅曾草拟过一份由赵宏替谢云代持上述公司股份的协议,但因谢云未决定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签订,故双方未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谢云系”公司几乎全部是像这样由手下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终极股东也大多是这些自然人。

这样做对谢云利弊都很明显,好处是即使暴雷也不会引火烧身,所以谢云至今能安居香港而不被追责;弊端是只能靠与下属之间的相互信任来掌控这么多公司,一旦发生纠纷被下属抢走资产,从法律上难以追索,因为工商资料中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下属的名字。这也是赵宏与谢云闹翻后,抢资产一审均能胜诉的原因,直到后来代持关系被法院认定后才最终翻转。而赵宏案只是“谢云系”内讧的极端案例,据称其他管理人员也有离职并不归还资产的情况,而谢云没有提起诉讼。

广东振戎资金链断裂后,隐藏幕后的“谢云系”很多壳公司解散,或工商登记注销,或找不到法定代表人而难以厘清资金去向。但因为赵宏与谢云的纠纷,法院判定了21家与谢云相关的公司。

判决书显示,上海司法会计中心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证明: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谢云通过其实质控制的公司及个人出资金额合计11.78亿余元,先后设立了21家公司,后有9.7亿余元抽回到谢云实际控制的公司,剩余2.05亿余元留在上述公司。

这21家公司中,几乎都与广东振戎发生过资金往来,至今有多家公司在广东振戎的债务名单上,如:上海禾祺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禾祺”,上海安禺持股98%)、上海诺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雷祥持股96%)、上海殷昌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雷祥持股99%)、上海锦著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安禺持股99%)、上海兢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它与上海安禺分别持有上海振戎能源有限公司50%股份)、上海荣坤贸易有限公司(京安时代与上海铧聆共同持有)等,上海特创不仅是广东振戎的债务人,持有其90%股权的上海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还持有广东振戎股东北京定达投资有限公司62.5%的股份。广东振戎破产管理债权人认为这些公司的应收账款已经难以追回。

内讧爆发

2012年4月,恒慧投资和融跃投资共同设立了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京安时代,马海亮担任法定代表人。同年9月11日,上海鑫胜出资2亿元,京安时代的资本金增至2.5亿元。京安时代的这三家股东公司都由赵宏担任法定代表人。

判决书显示,2013年4月,赵宏以对集团贡献大等为由要求增加年薪,谢云没有答应,赵宏便开始占有其受托管理的公司。判决书称,赵宏到北京的京安时代与谢云大吵后不再承认谢云是董事长,也不让谢云进入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国家开发银行大厦14楼的办公室,控制了其受托管理的所有公司。

到了2013年年中,赵宏得知京安时代对外投资了深圳市联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但未通知恒慧投资、融跃投资和上海鑫胜三家股东,遂发律师函给京安时代要求对此作出解释,并要求派人参加京安时代临时股东会议,当时京安时代未作出任何反应。之后,赵宏便召集邵大量、皮程等下属,代表上述三家股东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将京安时代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都变更为赵宏本人,并将此以股东会决议以快递形式发送给京安时代和马海亮。

2013年7月,马海亮接到赵宏电话通知,听闻京安时代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立即告诉谢云,谢云称赵宏这样做是非法行为,要向警方报案,但此后并未立案成功。

2013年9月,赵宏安排手下到工商局挂失了京安时代公章和营业执照,并办理了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手续。

摆脱谢云控制的赵宏以公司所有者的姿态,展开了一系列的资金追索。判决书显示,2013年4月,赵宏在与谢云关系恶化后,操纵其所管理的恒慧投资等,伙同被告人皮程、孙亚夫,通过诉讼骗取特创实业、张伟等公司及个人财物,涉诉金额达4亿余元,已骗得700万元。

在之前的2012年底,赵宏曾以增强金融融资方面的实力等为由请求设立保理公司,谢云同意并让袁斌安排资金。当年12月,鑫晟保理有限公司(下称“鑫晟保理”)在上海自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赵宏。它是商务部批准的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成立的首批八家商业保理公司之一,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首次验资25%注册资金,约4700万元。谢云出资4725万元之后,赵宏提出以保理业务的方式返还该验资款,但需要信誉和资质较好的上海特创帮忙,谢云同意后按排袁斌具体操办。

赵宏要求上海禾祺作为卖方,与上海特创签订了虚假的电解铝贸易合同,并由鑫晟保理与上海禾祺签订了为上海禾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等多项保理服务的虚假《保理服务合作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再由鑫晟保理以所谓货款总额约70%向上海禾祺实际退款4620.97万元。

2013年9月,鑫晟保理突然发出一份律师催告函,要求上海特创根据虚假的保理合同向鑫晟保理支付拖欠货款。2014年6月,赵宏、皮程、孙亚夫“在明知上述保理业务虚假的情况下”,由赵宏决定以鑫晟保理名义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要求上海特创支付保理费6802万元及违约利息。2015年1月15日,赵宏一方胜诉,上海特创被法院强制执行706万元,鑫晟保理除预留20万元之外,其余均转入赵宏下属邵大量的个人银行账户。

后面两笔法院认定的诈骗,操作手法与此类似,都是利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去追债和打官司。2012年底,连云港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张伟及业务合作伙伴北京华大恒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高永志向谢云借款1.5亿元,借款期限6个月,利息1000万元,借款合同按照1.6亿元签署,张伟以其控制的房地产公司股权作质押担保。谢云安排赵宏以后者为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恒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恒慧股权”,恒慧投资、上海鑫胜分别为其主要股东)名义出借。每次转账均是张伟与谢云事先联系,再由谢云安排赵宏转账。之后,张伟等人向谢云指定账户还款1.1亿元。

但赵宏与谢云闹翻后,2013年7月起,赵宏不断通过电话、短信、律师函等方式向张伟催要1.6亿元。为此,张伟与高永志、谢云三人经核对确认此前已向谢云归还借款1.1亿元,并在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下,就前述还款写了一份证明材料。

2015年7月,赵宏明知已经还谢云1.1亿元,仍以恒慧股权名义向上海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伟向恒慧股权归还本息2.6亿元。张伟收到传票后遂向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报案。因为赵宏是恒慧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所以一审胜诉,二审上海市高院因赵宏涉案才撤销了一审判决。据称,也是因为张伟等人在上海报案成功,2018年3月25日赵宏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

第三起认定的诈骗犯罪事实类似。2012年6月,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章勇应其父亲的朋友金召平请求,通过章勇的公司向谢云借款7400万元,谢云安排赵宏以恒慧股权、上海鑫胜的名义出借。章勇代金召平依约提前支付利息1400万元,之后又向谢云指定账户归还1100万元。2015年7月,赵宏在明知以上还款的情况下还起诉章勇归还7400万元,2017年9月一审胜诉,赵宏案发后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赵宏之所以能在这些案件中一审胜诉,就因为她是恒慧股权、上海鑫胜的法定代表人,这突显了谢云的管理弊病——一旦出现纠纷,从法律来讲,这些公司并不属于谢云,因为他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

此外,赵宏还被法院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主要是利用京安时代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侵占了京安时代的对外债权,包括9000多万元投资收益,并对上海宏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与京安时代有资金往来的公司提起诉讼,索要欠款及投资款等上亿元,实际侵占1000多万元。法院认定,截至案发前,赵宏等人实际侵吞京安时代钱款上亿元。赵宏的手下姚晓雷、皮程、邵大量、孙亚夫也均获刑。

赵宏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辩称,赵宏没有受聘于谢云,也没有代持股份约定,涉案公司的注册资金系由案外多家公司汇入,与谢云注资无关。涉案公司的设立人和实际控制人都是赵宏,而非谢云。有的公司注册资金虽由谢云控制的公司转入,但转入资金均记载为借款,所以资本金仍为赵宏出资。赵宏通过民事诉讼追偿到期债务是为了挽回公司的经济损失,系单位行为,不是个人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谢云等人的谈话笔录、司法会计鉴定等证据不符合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不应采纳。律师还提出让谢云亲自出庭作证,但谢云并未现身。

法庭则认为,谢云手下马海亮、刘敏、王志强以及律师卢刚毅等多人的证言证明,这些公司的资金是谢云提供的,赵宏只有管理权限,没有投资权限,应认定为谢云实际控制的。据悉,赵宏本人也可能继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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