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毛利率波动,原材料依赖遭问询,营收与净利润背离

贝壳号 | 发布于2021-08-01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权衡财经”,作者:权衡财经,贝壳投研经授权发布。

据公开资料显示,全球硬脂酸盐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27.87亿美元增加至2020年的37.2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9.0%。2019年全球硬脂酸盐产量为190.91万吨,同比增长3.17%,2020年全球硬脂酸盐产量为183.54万吨,同比下降3.86%。2020年中国硬脂酸盐产量为47.92万吨,较2019年的46.94万吨同比增长2.1%,占全球总产量的26.1%。

身处这一赛道的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维科技)拟创业板上市,6月25日审核状态更新为已问询,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05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资3亿元用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

汉维科技自然人股东多,股权分散,报告期内连续分红;毛利率波动大且低于同行均值5-8个点;原材料采购依赖度高,印尼汉维成立遭问询;客户分散,毛利率差异化;未按照环评批复产能生产,募投项目用地尚未落实;曾受税收处罚,征收滞纳金超百万。

汉维科技成立于2008年7月2日,汉维有限由周述辉、谭志佳、荀育军、李拥军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15年10月24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21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无控股股东,本次申报文件中认定控股股东为周述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定,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但存在单一股东控制比例达到30%的情形的,若无相反的证据,原则上应将该股东认定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周述辉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2.69%的股份,远超第二大股东谭志佳的持股比例16.80%。因此,应将周述辉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共有57名自然人股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周述辉先生、谭志佳先生、荀育军先生、李拥军先生,四人合计直接持有75,996,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2.85%。2015年12月1日四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期限为5年,无法达成一致时,各方同意按照甲方(周述辉)的意见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2020年8月21日再度确认。

从周述辉的履历来看,其08年创建汉维有限前就职的诸多家公司均吊销未注销或注销,多为从事批发业,汉维科技由商入实,其技术来源,或令人颇为称奇汉维科技毛利率波动,原材料依赖遭问询,营收与净利润背离

类似的还有第二大股东兼高管谭志佳,履历多与周述辉交叉。此外,汉维科技研发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荀育军曾于2003年7月至2005年10月两年时间,就职于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任精细化学品研究室工程师。几者连同李拥军一起均为汉维有限的创立人。

汉维科技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环保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产品为脂肪酸盐助剂和复合助剂。2018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2亿元、4.39亿元和4.75亿元,2019年和2020年营收同比增长11.99%和8.2%;净利润分别为3686.95万元、5173.04万元和4275.77万元,2019年较2020年增长40.31%,2020年较2019年下滑17.35%。

脂肪酸盐是一类由脂肪酸和金属化合物反应得到的助剂产品,而脂肪酸主要包括硬脂酸和油酸,其中硬脂酸和金属化合物反应得到的助剂则称为硬脂酸盐。根据对人体危害程度的不同,硬脂酸锌、硬脂酸钙、硬脂酸镁通常称为环保硬脂酸盐。环保硬脂酸盐是硬脂酸盐系列产品中用途最广、用量最大的助剂产品,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塑料、涂料、橡胶、石化、造纸、食品、医药及化妆品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脂肪酸盐助剂,脂肪酸盐助剂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90%左右,其中,硬脂酸锌占比分别为82.98%、81.39%和73.69%。

汉维科技毛利率波动,原材料依赖遭问询,营收与净利润背离

权衡财经注意到,汉维科技的毛利率并不稳定,2018年-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84%、25.01%和20.97%,波动比较大,同行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9.77%、30.58%和27.74%,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均值5-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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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维科技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硬脂酸,报告期内硬脂酸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63%至71%,硬脂酸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从事硬脂酸盐产品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利润水平。

2018年-2020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21,917.18万元、25,609.81万元和 29,766.31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2.98%、79.33%和80.05%。公司主要向丰益国际控制子公司采购硬脂酸,主要为丰益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和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丰益油脂科技有限公司为新加坡上市公司丰益国际所控制的公司,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是马来西亚上市公司KLK OLEO所控制的公司,采购金额占同期硬脂酸采购总额的比例均超过56%,依赖度比较强,话语权低。

为了获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公司选择与丰益国际控制的公司PT SNI合资成立印尼汉维,汉维科技持股80%,PT SNI持股20%。在问询函中,证监会要求公司披露与PT SNI合资成立印尼汉维的背景,除印尼汉维以外,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合资或合作,成立印尼汉维对公司获得稳定原材料供应方面的作用;披露印尼汉维的董事会构成、议事规则和公司治理安排,双方股东对 印尼汉维除出资外其他要素投入情况;披露印尼汉维的建设安排、投产计划、产能及经营规模,是否需要取得当地行政许可或授权。

汉维科技称系双方在主营业务范畴内及市场地位的基础上,本着合作共赢原则开展的产业链合作。印尼汉维靠近硬脂酸原材料产地,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保证原材料及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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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称,双方拟尽快促使印尼汉维同PT SNI附属公司签署原材料供应协议。根据该协议,当印尼汉维总产量超过一定数量时,必须向PT SNI附属公司至少采购一定数量的SA1840,印尼汉维所采购的SA1840数量应平摊到每个月。SA1840的定价在一定范围内参考工业棕榈油的价格。

根据印尼律师事务所 ASSEGAF HAMZAH & PARTNERS 出具的法律意见,印尼汉维未就境外员工的聘用向劳动主管部门提交聘用计划以及履行通知义务,印尼汉维存在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

报告期内,与汉维科技发生过交易的客户数量为2,000多家,公司前5名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8%、9.45%和11.02%,公司客户较为分散,前五名客户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绿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分别为2.83万元、7.94万元和467.71万元,其中硬脂酸锌产品的销售占比达99%以上,硬脂酸锌的毛利率分别为20.26%、22.87%和13.57%,2020年硬脂酸锌的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9.30%,毛利率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原材料硬脂酸价格上涨26.87%;同时公司与广东绿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结算政策系款到发货,销售量相对较大,销售价格相对较低。查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2020年广东绿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0人和2人。2018年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报告期内,公司与南通宝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分别为112.66万元、207.35万元和416.98万元,其中硬脂酸锌产品的销售占比达88%以上,硬脂酸锌的毛利率分别为 16.01%、17.28%和13.94%。

报告期内,汉维科技与成都纽美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分别为535.69万元、384.28 万元和289.91万元,其中硬脂酸锌的销售占比达97%以上,硬脂酸锌的毛利率分别为12.98%、15.39%和 8.89%,全部客户硬脂酸锌产品的毛利率为19.77%、22.54%和 17.64%。查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2020年成都纽美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0人、2人和2人。公司称,报告期内,成都纽美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硬脂酸锌毛利率整体较低的原因系由成都纽美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运输费用,运费费用约为600元/吨,运输费用影响毛利率约为7%。在公司招股书披露的运费信息中,平均价格在264元/吨左右。

非直销前五名客户中,佛山市顺德区旭泰塑胶助剂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谭志佳的亲属亦为公司前员工张小立所控制的公司,成都纽美特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

证监会要求公司,披露报告期内环评批复的产能、实际生产的产能,未按照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风险。

2018年汉维科技硬脂酸锌产量35,723.51吨,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的比例为2.07%;2019年公司硬脂酸锌产量41,632.57吨,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的比例为18.95%;2020年公司硬脂酸锌产量39,196.84吨,超出环评批复产能的比例为11.99%。

公司称,报告期内,下游客户对硬脂酸锌采购需求超过相关批复产能,为满足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同时基于公司对生产工艺的持续研究,公司通过采用自动和半自动投料方式及优化合成工艺缩短了合成工段时间,使得生产效率得以提高。

从募投项目报批来看,从粤港澳网上公开招标的项目名称为市榈想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6万吨橡塑助剂产品项目,备案机关为东莞市沙田镇发展局,备案申报与复核通过时间分别为2020年12月30日和31日。项目总投资为5亿元。项目占地面积34,385平方米,新建车间、仓库、综合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生产、研发和销售脂肪酸盐、复合助剂等化工产品,年产量约为16万吨。

而在招股书里记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6万吨脂肪酸盐助剂产品系对现有硬脂酸 盐产品的产能扩充,年产2.5万吨脂肪酸酯、2.5万吨脂肪酸酰胺、1万吨特种助剂产品均属于化工助剂,系对现有产品结构的升级调整,项目合计新增为12万吨,几者之间难以对应,汉维科技的具体募投项目仍让人不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针对上述硬脂酸锌单项产品产量超过批复产能的情形,公司聘请第三方环评公司——广东瑞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硬脂 酸盐(锌、钙、镁)生产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根据该报告,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单类产品超出环评批复产能,但该等调整不属于环评相关的建设项目重大变动。该报告已经环境影响论证专家评审会的评审,且环保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亦出席会议。由此,公司无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司募投项目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拟选址在东莞市桥头镇实施。2020年9月21日,公司与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约定了用地事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若公司未能如期取得募投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能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汉维科技于2018年1月被国家税务局桥头税务分局罚款200元,主要系公司支付境外佣金合同逾期备案,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公司于2018年9月被国家税务局桥头税务分局征收滞纳金10.51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18 年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重新确认2016年收入和成本,以保证报告期期初数据正确性,从而导致补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44.34万元,并被征企业所得税滞纳金10.51万元。

公司于2020 年12月被国家税务局桥头税务分局征收滞纳金112.38元,主要系公司未充分理解支付境外费用国内源泉扣除的相关政策,逾期代扣代缴,被征收代收代缴增值税等滞纳金112.38元,上述情况不属于行政处罚,不会构成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权衡财经注意到,2018年-2020年,汉维科技进行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550.38万元、1375.94万元和3008.72万元,现金分红金额逐年递增,特别是2020年,拿出净利润的70%进行了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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